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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释法 | 网上“成功人士”,身后居然是诈骗集团!

近日,连江法院依法公开宣判

被告人杨某斌等八人电信网络诈骗一案

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八名被告人

十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

并处罚金

基本案情

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间,被告人杨某斌、胡某根、廖某辉、温某树、孙某满、廖某振、孙某辉、廖某明等人陆续受他人招募、雇佣在柬埔寨的“阿伟公司”内实施对中国境内公民进行“杀猪盘”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。“阿伟公司”分为“中国盘”和“越南盘”,公司通过发放话术材料、培训等方式组织人员通过伪装成成功男性用以欺骗女性感情后,引诱对方投资公司控制的投资平台实施诈骗。目前查明该犯罪集团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8811345元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

被告人杨某斌、孙某辉、廖某辉、温某树、孙某满、廖某明、廖某振、胡某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组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,八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鉴于各被告人分别具有从犯、坦白、立功、认罪认罚等不同量刑情节,并结合其认罪认罚悔罪态度、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因素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法官说法

本案是利用交友软件实施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,被告人通过聊天软件添加被害人,经过聊天建立感情,诱骗被害人在犯罪集团控制的所谓投资网站上进行投资,前期通过获利返现获取被害人信任,在被害人逐渐加大投资金额后人为控制后台,诈骗被害人钱财。

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坚决做到以下“四不”,保护自身的财产安全。一不轻信,要保持头脑清醒,寻求正规投资途径,切勿轻信网络发布的“刷单兼职”“海外高薪工作”等信息;二不贪利,切勿被网上以低风险、高回报为噱头的外汇、虚拟币等蒙蔽;三不点击,不要点击任何来路不明的网页链接,不要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,防止陷入诈骗分子的骗局;四不泄露,不要随意泄露自己或家人的身份、银行账户、存款等信息,不要随意将个人电话卡、银行卡等提供给他人使用,谨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。

供稿:刑庭

连江县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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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《以案释法 | 网上“成功人士”,身后居然是诈骗集团!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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